標題:
外遇喝綠豆湯被活逮 小三嗆「我很美妳很醜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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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cmlsindy
時間:
2012-11-12 03:15
標題:
外遇喝綠豆湯被活逮 小三嗆「我很美妳很醜」
高雄市一名呂姓已婚男醫師今年5月深夜載診所黃姓護士去喝綠豆湯,2人在車上共飲時,被恰巧也來買綠豆湯的
徵信社工作
呂妻撞見,
徵信社公會
呂妻當場拿出手機拍照蒐證並與黃女拉扯受傷,事後怒告黃女傷害,黃女辯稱正當防衛,但高雄地院認定呂妻為維權配偶權,以手機拍照並非「不法」侵害,黃女不能主張正當防衛,今判她拘役20天,得易科罰金2萬元。仍可上訴。
呂妻控訴,她懷疑丈夫與黃女有曖昧,今年3月獲
徵信社尋人
報丈夫正在黃女住處,立刻趕往黃女家找人,黃女應門時卻宣稱不認識呂男,她只好作罷。
不料2個月後她深夜開車去買綠豆湯,意外
合法徵信社
撞見丈夫的休旅車停在店門口,且丈夫與黃女正在車上喝綠豆湯,她當場拿出手機,走到車旁以備用鑰匙打開副駕駛座車門怒喊:「你們兩個在這裡,我要拍照。」黃女竟下車搶她的手機,拉扯時造成她右手多處抓傷。
徵信社尋人
呂妻說,後來她上車與丈夫爭吵,黃女還站在車外嗆聲:「我很美,你很醜」、「你侵犯我的隱私權」等,她聞言下車理論,又被黃女推打肩膀,於是再上車質問丈夫:「你沒看到她打我嗎?」呂男卻回答:「好了啦,你想上YOUTUBE 嗎?讓我載她走啦!」
黃女應訊辯稱當時呂妻拿手機出來要拍照,她只是用手擋呂妻的手機鏡頭,並未搶奪手機,且「我和呂男只是好同事,我怕影響到工作,不知道她呂妻拿這個照片要做什麼用途」,還反控呂妻拍照侵害她的隱私權與肖像權,自己的阻擋拉扯行為屬於正當防衛。
呂男則證稱,當天下班後載黃女去吃東西,黃女沒有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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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手機,是擋手機拍照,2 女也沒有打架等,還說2女在車外爭吵時,他覺得為何要在路邊吵架,因此目光多看著其他地方,看有沒有人在注意她們,爭吵過程中他也沒有下車拉開2人,法院認為既然呂男並未全程觀看妻子與黃女爭執過程,他的證詞不可採。
合議庭最後依據現場監視器影帶認定是黃女拉扯造成呂妻受傷,且呂妻身為配偶,雖未經黃女同意逕自開啟車門要對黃女拍照,目的無非為了維護自己受婚姻制度保障的相關法律權益,且該休旅車也登記載呂妻名下,呂妻行為應屬合理正當,黃女縱有不滿,畢竟是婚外第三人,理應採取消極閃避或其他理性和平方式避免糾紛,不能逕以爭奪手機、拉扯對方的方式排除對方拍照的行為,因此依傷害罪判黃女拘役20天,得以2萬元易科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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